2008年4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婚姻碎片收拾毕 患病母女获保障
叶利霞

  有人说婚姻是一件瓷器,做好它很费事,打破它很简单,而收拾那些碎片又很麻烦。对1990年步入婚姻殿堂的陶先生和鲁女士来说,18年的婚姻中竟有10年是在为离婚而苦战。期间,陶先生曾5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而患病的鲁女士为了女儿和自己的生活有保障一直不答应。近日,在嘉兴市南湖区法院法官的倾情调解下,双方终于解除了婚姻关系,而鲁女士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得到了照顾。
  1990年,陶先生和鲁女士经同学介绍相识,并于同年登记结婚,1992年生下了女儿。然而,两人因性格及价值观等方面存在差异,时常为生活琐事及经济问题发生争执。1997年,在一次争吵之后,陶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经法院调解和好。1998年,陶先生再次起诉,双方达成了“离婚协议书”,但陶先生撤回了起诉。近年来,由于双方在女儿教育及经济问题上分歧加深,加上鲁女士和女儿都患了病几次住院治疗,为女儿的陪护及今后的教育问题,双方也时有争执。不久前,陶先生第5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。法院三次开庭审理,并委托评估机构对双方共同财产作了评估。考虑到鲁女士和女儿的身体状况,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工作。经过数次调解,陶先生终于作出了让步,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,女儿愿意跟随母亲生活,陶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,教育费、医疗费各半承担,原、被告共有的三套房产中两套归鲁女士所有,一套归陶先生所有。
  婚姻的碎片终于收拾停当,相信陶先生和鲁女士以及他们女儿的生活都会有一个新的开始。